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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底,接到鄉公所秘書的電話,說12月的鄉刊(一年好像3期)要介紹我的手工皂,要和我約時間採訪


 


說真的,我不是很喜歡...因為我不想出名,畢竟~~這只是我的興趣


 


原先推託,但經不起邀約,還是答應了


 


那天老公陪我去,我第一句就跟對方說~~不要寫我本名喔.....他說好


 


結果沒幾天,鄉長請館長打電話給我.......要我寫本名.....我只好答應啦


 


只是... 這樣做壞事就會被認出來ㄝ


 



 


 


這一份鄉刊,就留下來做紀念囉!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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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迷迭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